5月3日深夜时分,一辆长安面包车途经泸县福集镇鱼目村大河口处时发生翻车事故,驾驶员被困车中,情况危急。 接到报警后,泸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二中队迅速赶往现场救援。 事故现场,一辆牌照为川EC**42长安面包车侧翻路边水田中,面包车前挡风玻璃完全破碎,驾驶员刘某左脚被卡住无法离开。 明确现场情况后,救援队员先用绳索与木头上下固定住车辆,防止在救援过程中车辆翻滚造成二次伤害。 由于驾驶员被困的驾驶室紧挨田中,车辆右侧与后侧都不利于营救,救援队员从破碎的前挡风玻璃处利用液压破拆工具,将困住刘某左脚的缝隙扩大,把刘某的左脚取出,随后将刘某送往医院救治。 经查,刘某当晚的血液酒精含量为45mg/100ml,当晚刘某饮酒后驾车回家,途经鱼目村大河口处时,因道路坡陡和自己的操作不当导致的翻车事故。 所幸刘某在事故中受伤并不严重,当晚便出院回家。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已违法,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刘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。 |